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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诱导消费 涉嫌贩卖用户信息
发表时间:2021-05-14 15:15:46来源:西安商网官方帐号

网友投稿: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自2020年8月,将用户个人信息隐私“贩卖”给第三方公司,由第三方公司以“电话营销”的模式,诱导用户订购联通业务;2021年5月1日,用户发现情况后,拨打联通客服电话查询,客服人员承认此项业务是“由第三方公司通过电话营销的形式进行订购的”,对于用户投诉以不符合联通公司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按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执行。

1、中国联通用户协议要求用户在办理业务时,必须机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前往联通营业厅办理,但本次事件的发生则为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将用户信息“贩卖”给第三方公司,进行“电话营销”的诱导性订购消费;此类“双标机制”严重侵犯了用户权益;

2、将用户信息“贩卖”给第三方公司进行“电话营销”此类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中的公民隐私权;

3、对于用户的投诉及质疑,其工作人员的回复态度敷衍,且以“不符合联通公司相关规定”为由,拒绝按照《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的规定,对于用户进行道歉,并退回用户的损失,且进行三倍的赔偿;

4、用户在《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进行投诉后,平台将用户投诉转交给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后,在没有任何问题解决的情况下,中国联通在投诉平台上以“全部解决”的处理结果,对于投诉进行回复。 作为国有大型企业,中国联通陕西分公司用户1000余万,对于用户信息的“任意贩卖”其所产生的经济利益之巨,触目惊心,希望相关部门及时关注,切实的维护作为普通用户的权益保障。

责任编辑:王文韬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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