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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榜样的力量】萨召贵:心栖梦归处,不负韶华年
发表时间:2022-06-17 17:18:37来源:网络

萨召贵,男,回族,1989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云南马龙人,2013年11月参加工作,现任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因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被大理州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公诉业务标兵”;被大理州人民政府表彰为“公诉业务状元”;被大理州总工会授予“大理州五一劳动奖章”;被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州司法局表彰为“优秀辩手”;被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表彰为“十佳人民检察官”;被巍山县委、巍山县人民政府表彰为“公正执法标兵”;被大理州总工会表彰为“最美家庭”;被巍山县总工会授予“巍山县五一劳动奖章”;被中共大理州委、大理州人民政府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立足岗位职责 夯实业务能力

从检之初,萨召贵同志被分配到公诉科工作。面对全新的工作环境和工作任务,经历了短暂的适应期后,在领导同事们的帮助下,他努力做到了勤学善用、活学活用,他积极乐观、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也给同事们留下深刻印象。青衿之志,履践致远,从书记员到检察员,他从一名检察新手变成了一名业务能手;从参赛成员到公诉状元,他从一名检察新兵变成了一名业务标兵。

近年来,巍山县人民检察院的刑事案件总量均在全州前列。从检以来,他成功审结公诉案件500余件600余人,所办结的案件无一冤案、错案,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在业务能力提升方面,他得到了领导同事的认可,在公务员年度考核中,他连续五年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在日常的办案过程中,他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办案原则,坚决做到实事求是、不枉不纵,力争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的检验的铁案。在办理某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中,他在审查其中一起故意伤害犯罪事实时,发现该案的案件起因是犯罪嫌疑人杨某甲等人向受害人杨某乙索要赌债引发。经认真审查案卷材料,他发现杨某甲等人除涉嫌故意伤害罪外,可能还涉嫌赌博罪,而且部分证据指向“案外人”吴某,据此他认定吴某或许才是赌博犯罪的主谋,最终,他以立案监督形式要求公安机关对吴某立案查处。经公安机关侦查后,一举查获以吴某为首的12名涉嫌赌博的犯罪嫌疑人。

在九年的刑检工作中,他办理的追捕、追诉、纠违、抗诉等案例不在少数,他始终认为法律监督工作的本质就是查缺补漏、精益求精,同时他也一直秉承法律监督不是高人一等,但要技高一筹的工作理念,并努力朝着既做犯罪的追诉者,又做无辜的保护者,还要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法治进步的引领者的工作目标不断奋进。

忠诚爱岗敬业 追求公平正义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巍山县人民检察院及时成立领导小组,由他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日常事务。期间,归类整理专项材料22册,上报专项材料100余份,组织宣传10余次,制作宣传橱窗4栏,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迎接各级督导督查10次,整理发布信息30余篇……

在负责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同时,他积极承办杜某等28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系近年来巍山县辖区犯罪事实、涉嫌罪名最多的涉恶案件,经耐心释法说理,该案26名涉案人员自愿认罪认罚,高效优质完成该案捕诉工作。此外,顺利审结大理州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的相关案件,动员家属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

因工作成绩优异,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扫黑办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其本人也被大理州委、州人民政府表彰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

砥砺阔步前行 彰显人生价值

作为一名年轻党员干部,他坚持用“四个铁一般”的标准要求自己,他坚信唯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才能在工作领域发挥自身价值,才能肩负起时代赋予的神圣职责,才能不辜负党和国家的嘱托、人民群众的期盼。

在日常的办案过程中,部分当事人家属、亲友设法说情的情况偶有发生,站在对方的角度他愿意换位思考,并耐心细致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但是站在工作的角度,他一直坚守案件的处理不能突破法律底线,在原则问题上,他从来不怕得罪人。

在组织的关怀和领导的信任下,他先后在检察院不同的部门工作,并成为了副检察长,无论岗位如何轮换,角色如何转变,他始终坚守法律人的初心和坚持对检察工作的热爱,在落实院领导带头办案机制中他不折不扣参与分配案件的办理,在他和分管部门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巍山县人民检察院普通刑事犯罪的各项业务数据指标在全州检察系统业绩考评中名列前茅。

初心在方寸,咫尺在匠心。他热爱检察事业,信仰宪法和法律,追求公平正义。在未来的检察工作中他将不忘初心,继续前行,用实际行动诠释正义的誓言。

责任编辑:王文韬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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