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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光:让检徽在办案一线闪耀
发表时间:2021-08-11 10:26:42来源:网络

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楚雄州检察机关扎实开展英模教育,深入挖掘检察好故事、检察好榜样,选树了一批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先进检察人物。让我们一起走近他们,聆听他们爱岗敬业、担当奉献、践行使命的故事。

刘振光

元谋县人民检察院

一级检察官

刘振光,男,1965年12月生,1984年12月参加工作,1992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长、控申科长、反贪局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一级检察官。从检37年来,无论做什么工作,他都怀着一颗对党的事业赤诚之心,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崇高的使命感,在平凡的岗位上默默奉献,兢兢业业,忠诚为民,担当作为,从来不计得失、不讲条件,赢得了广大干警和群众的好评。

荣 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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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振光被多次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个人。

1990年1月被楚雄州人民检察院评为1989年度检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1991年1月被元谋县委、县政府评为1990年度政法工作先进个人;

1996年12月17日被楚雄州委、州政府评为1996年度“严打”工作先进个人;

1998年7月1日被元谋县直属机关工委评为1998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1999年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人民满意的检察干警”荣誉称号;

2008年1月29日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预防职务犯罪,路地共建廉政工程”先进个人;

2014年被评为“元谋县最美共产党员”提名奖,被县委、政府表彰;

2018年、2019年被县委、政府表彰为棚户区改造、水电移民工作先进个人;

2017年至2019年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惩治贪腐 树检威

2000年1月,元谋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竞争上岗,刘振光同志担任反贪局长,在反贪局长岗位上,刘振光同志身先士卒,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时刻战斗在反腐阵地的第一线,为全局干警作出了表率。他带领反贪干警们一路征战,一路凯歌,在如火如荼的反贪斗争中不断锤炼出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熟练、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战斗集体。反贪局查办的经济案件,从案件线索的甄别到线索的初查,从案件立案到侦查方案的制定,他每件案子都认真把关,所查办的案件均严格按照实体法和程序法的规定,做到件件质量过硬,案案经得起历史检验,杜绝了冤假错案。通过办案不仅严惩了一批腐败分子,而且在社会上树立了检察机关的形象,维护了党的威信和法律的尊严。担任反贪局长以来,针对反贪工作线索少、案源窄、取证难的现状,为了把反腐败斗争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获取较为充足的案源,促进反贪工作的良性运转,他带领反贪干警主动出击,深入发动群众,积极拓宽渠道、挖掘案源。

每个案件的查办都是一场斗智斗勇的战斗,都使他面临着一场法律、正义、人情的考验。他所办理的每起案件,从线索受理、制定初查方案、运筹侦查谋略、到完善固定证据,他都事必躬亲,都坚持领导靠前指挥,亲自参与办案,既当指挥员又当战斗员,与干警一起摸爬滚打,奋战在反贪第一线,为干警做出了表率。他和战友们一起熬夜,一起吃盒饭,一起经受案件突破前的焦灼,一起分享破案后的喜悦,这就是一名反贪局长的苦与乐。刘振光作为一名反贪局长,在外人看来,有职有权。但他明白,权力是人民给的,只能用来为人民服务,决不能用来为自己谋取私利。他是这样想,也是这样做,言行始终一致。

收获来自耕耘,汗水铸就辉煌,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刘振光同志和全局干警的不懈努力下,元谋县检察院反贪局取得骄人的业绩,荣获集体二等功、集体三等功、并多次被院党组授予先进集体等殊荣,2001年共立办案件 7件8人,案件起诉后有罪判决率达到了100%,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00万余元,有效地打击了职务犯罪,维护了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其中,立办了2件全州首例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1件案件属当年全省15件大案之一,元谋县检察院反贪局受到云南省检察院的表彰,荣记集体二等功。

预防宣传 倡廉洁

2004年3月,根据工作需要,刘振光同志从反贪局长位置调整到职务犯罪预防科负责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他没有因为工作岗位调整而懈怠,十几年来,结合查办案件,共开展预防调查70余次,职务犯罪案件分析80余件,发出检察建议50余份,为全县机关单位及乡镇干部讲授法治教育课l00余场(次),受教育人数达5000多人。

无论是对党员领导干部进行职务犯罪预防教育,还是到偏远的山区进行法治宣传,他都精心准备、认真讲授,他经常说:“党员领导干部是否清廉,关乎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只有让更多的人知法、守法,才能让社会主义法治深入人心,才能保障社会风清气正,和谐稳定”。通过扎实的预防宣传、预防调查,警示教育工作,为元谋县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作出了应有的贡献,2008年,刘振光同志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预防职务犯罪,路地共建廉政工程”先进个人。

审查起诉 惩罪犯

2017年年初,检察机关进行员额制检察官改革,他通过考试顺利入额,这让那些没有入额的年轻同志再次刮目相看,他服从院党组安排,到业务繁忙的公诉科办案一线工作。他在公诉科先后工作已有15年,担任公诉科长10年,共办理1500余件案件,经手过数千册卷宗,参与过上千次法庭审理。在2018年以来开展的扫黑除恶工作中,他参与办理了涉黑、恶犯罪案件及保护伞案件3件。

在公诉科长岗位上,刘振光同志带头办案,对事实不清楚,证据不充分的案件,与公安机关一道深入发案现场调查取证,补充证据材料,使案件快速办理,有力地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社会稳定。他对承办的每一起案件严把案件证据关、事实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无一件错案,无一件超期羁押。使所办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执法办案实现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在工作岗位上,他以自已的言传身教为年轻干警树立了榜样,和年轻干警一道审查案卷、提审犯罪嫌疑人、出庭支持公诉。当有人问起他:“为什么安排给你什么工作你都干,你都毫无怨言?”,他说:“踏实工作,是我的天职,我是一名共产党员,一名人民检察官”。

面对成绩和荣誉,他没有故步自封,停歇不前。而今他服从组织安排,又来到检察一部从事刑事检察工作,不变的,是他认真负责,勤勤恳恳的工作作风,他始终以实际行动,为其所肩负的神圣使命而努力奋斗着。

没有豪言壮语,也没有惊天动地的伟业,刘振光作为一名普通的检察官,凭着对党和人民的无限忠诚,对检察事业的无限忠诚,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用“办好每一件案子”的执着行动,履行着打击犯罪、保护人民的天职,诠释着公平与正义,捍卫着国家法律尊严,为元谋热坝的和谐稳定奉献着自己的光和热。

责任编辑:王文韬  审编: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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